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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交易所颁布物业企业上市新规

上市新规基本财务要求:

调整前:前两个财政年度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新规财务要求:

调整后:盈利方案1、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7500万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5000万港元
     盈利方案2、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9000万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6000万港元
 
1. 港交所向市场发布咨询函,拟提高主板盈利要求:方案一、三年盈利提高到港币1.25亿元;方案二、提高到1.5亿元,自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。
 
2. 2021年7月1日前递表沿用旧规则。
 
3. 如果按照近一年的利润高于6000万港币计算的话,相当于年收入高于6亿元港币,如果基础物业服务收入占比80%的话,那么物业公司在管面积得在2000万平米以上。
 
4. 可能会造成物业公司在明年7.1前扎堆递表,而如果想在明年7.1前递表,现在必须启动或者已经启动。
 
5. 为了达到门槛值,中小物业公司之间可能进行股权合作,引发新一轮并购潮。
 
6. 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,上市企业数量迎来更大突破,行业到了真正需要突破、升级的时刻。
 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kinthinker.cn/te_solution_a/2021-01-27/6825.c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