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公司并购|生活美容机构……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01-15 11:49 浏览量:0
投资人:A股上市公司、拟IPO上市公司。
整体要求:生活美容连锁机构,规模不限、区位不限,股权并购意愿明确。
A类:生活美容连锁企业。整体营收 1.0 亿元以上。净利润 1000 万元以上。
B类:生活美容连锁企业。整体营收 3000 万元以上,连锁店面市场区域相对集中。
C类:生活美容院,单店收购,单店营收收入 800 万元以上。
股权合作目标:向投资人出让目标公司股权份额 51-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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